刘某某是一个体户,进入不惑之年,却又成为一名“瘾君子”,因要去外地办事,怕买不上自己吸食的毒品,于是便与他人联系,在银川市某宾馆门口,从他人手中购买了毒品海洛因,准备带往外地吸食。不料,第二天早晨,就在其准备出门的时候,被警察抓获,当场从其随身所带的物品中搜出毒品海洛因100余克。
2008年4月1日,刘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侦监科 张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