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捐资助学活动掠影
2006年4月29日,宁夏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社区召开的“大手拉小手”、“爱心1+1”结对助学仪式上,我院副检察长张婉玲代表该院党组和全体干警与人民路街道团工委和接受捐助的学生家长签定了“大手拉小手”、“爱心1+1”结对助学协议书。
治穷必先治愚,治愚必先兴教。多年来,我院把捐资助学扶持特困生活动作为一种社会责任来担当,从原本紧张的办案经费挤一点,办公用品省一点,倡议干警少抽一支咽,少买一件衣,人人献爱心的方法,先后扶持多名特困生。这次在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团工委向社区单位党团组织及党团员发起倡议,共同开展的“大手拉小手”、“爱心1+1”结对助学活动中,我院又与石嘴山市回民中学贫困家庭学生小燕结对,通过捐资帮助其完成学业,鼓励她暂时的贫困也是人生一种难得的历练,要刻苦学习,把社会的关爱化作前进的动力,将来回报社会。平罗县陶乐镇贫苦家庭学生小路(化名)也是多年来一直接受我院助学捐助的孩子,每年开学之际,我院干警就到小路同学的学校、家里,详细了解她的学习生活情况,为她带去学习用品、换季的衣服和学费。小路现已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高中生。
这次助学活动,体现了检察官与百姓的检民“鱼水深情”,让检察官在思想上得到一次教育和升华,对倡导八个良好作风,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加强干警的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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