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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余年老邻居——有缘 一堵土墙伤和气——不值
时间:
2008-2-1 8: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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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6日,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惠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马某某在宣判之前已在法院的调解下赔偿被害人李某某经济损失4000元。。
马某某现年66岁,系石嘴山市惠农区人礼和乡礼和村的农民。马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是二十多年的邻居,平日两家关系一直很融洽。2007年5月11日7时许,被告人马某某在劳动时,把李某某的半截土墙铲到了,李某某一时气愤,便开始辱骂马某某,马某某一气之下,开始还口,两位老人互相拉扯着,李某某先动手打了马某某一拳。马某某挨打后用铁锹砍了李某某一锹,将李某某的砍成轻伤。2007年7月10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马某某被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取保候审。
在庭审中,马某某一直觉得自己十分委屈,李某某先动手打了自己,为什么自己要受到法律的审判,而李某某却不仅要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还要自己赔钱。经过审判人员的耐心教育,马某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李某某承认了错误,并赔偿了李某某经济损失4000元。而李某某也知道了自己的错误,原谅了马某某。看到两位老人言归于好,人民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目前,两家邻居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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