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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使无罪的人不受到刑事追究
三、坚持检务公开制度,除法律规定以外的检察活动均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对涉检来信来访,百分之百地接待、受理和答复;坚持首办责任制,首办责任人对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到底。
五、坚持举报保密制度和奖励制度。对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六、严格执法程序,重事实,重证据,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律师的执业权利。
七、文明执法,严禁耍特权,严禁刑讯逼供。
八、严格办案纪律,对检察人员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一切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凡查证属实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2052000,监督电话:2051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