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农村法治建设的策略思考—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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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农村法治建设的策略思考
时间:2008-6-18 15:47:16    文章来源: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任建忠 刘晶晶    文章添加员:杨晓东

西部地区农村法治建设的策略思考

 

内容提要:法治是农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农村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推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离不开农村地区的经济繁荣与社会进步,特别是西部农村的发展与进步。当前我国农村法治水平较为滞后,西部地区农村则尤为低下。在对西部地区农村法治现状以及成因的分析基础上,我就如何进一步推进西部地区农村法治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

主题词:西部 农村法治 思考

  一、西部地区农村法治建设现状

    虽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法制建设有了很大进展,也初步形成了以农业法为核心的农业法律体系框架,但是农村法治建设尚不适应新时期形势发展的需要,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法治建设,差距更大,问题更多。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发展农业仍然只停在“一靠政策,二靠投资,三靠科技”的认识上,没有意识到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二是有关农业发展的立法滞后、薄弱、威慑力差。农业法律分布不均匀,有的带有浓厚的计划管理色彩,义务性规范多而权利性规范少;有的带有明显的地方、部门保护主义色彩;农业法律法规的内容政策性强、原则性强,但是规范性差、可操作性差;许多重要的农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农业法律体系还不完善。

  三是农业执法机构不健全。现有的执法机构存在以下现象:农业执法人员少、素质低,执法行为不规范;农业执法经费严重缺短,有的甚至无法正常启动工作;农业法律法规原则性太强,实践中很难操作;对农业执法缺少有效的监督,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存在。

  四是农村基层司法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极缺,缺少专门的农业仲裁机构等法律服务组织,农民法律咨询难,得到法律援助难。

  五是基层普法工作不够完善,职能不协调。主要表现在规章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普法经费不到位,有些地方甚至是零预算;普法不全面,存在盲区和死角;涉农法律普及率低,对农民的普法教育不到位。

  六是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低下。普遍存在法治观念淡薄,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信法的现象,有些农村基层干部不依法办事,甚至出现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权谋私等问题,任意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西部地区农村法治建设水平低下的原因

  (一)经济发展滞后是造成西部农村地区法治建设水平的低下的基本原因。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管理体制的存在,在全面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农业和农村虽然也有了一定发展,但远远落后于城市,落后于其他行业,农村就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西部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必然影响该地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影响到法治建设水平的提高。

  西部地区的广大农民往往忙于生产劳动,而忽视了对本身的民主权利的重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我们经常看到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某村民在一非法小煤窑打工期间,由于矿主的过失导致矿井跨塌,他侥幸逃了回来,却永远失去了左手。按相关法律规定该村民可通过法律程序向矿主要求合理赔偿,但在矿主拿出了一两千元钱之后,村民就放弃了上诉。在西部农村地区还有许多同该村民类似的合法权益受损的农民,由于经济上的贫困,放弃或丧失了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条件和机会。即使他们希望求助于法律时,也时常由于资金的缺乏无法将官司进行下来,因为高额的法律服务费用使他们望而却步。

  同时,由于经济条件的制约,西部农村的普法工作以及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时常因为资金的缺乏而无法开展。

  (二)落后的历史传统和封建习俗是致使西部农村法治水平滞后的历史渊源。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的法制水平虽然有了一定提高,但封建残余思想在农村地区仍然存在,各种封建流毒和违法封建习俗没有彻底的清除,封建的历史传统文化对当前农民的心理和行为仍然起着较大的影响甚至是支配作用,民主与法治思想对农民心理和行为的影响急需加强。此外,在西部农村一些地区,尤其是经济特别贫穷、交通和信息特别闭塞的地区,时常出现村干部仗势欺人、随意打骂群众的恶劣事件,受害的农民却不知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了侵害,大多敢怒不敢言。还有些地方封建家族势力庞大,家族内部的各种家规家法残酷森严,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家法家规甚至取代了法律法规。

  这些现象说明,广大农民群众还没有彻底地从封建残余势力的影响中真正解放出来。西部农村地区落后的历史传统对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的负面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三)西部地区农村教育发展水平落后,农民文化素质普遍低下。

  西部地区由于自身条件所限,其教育发展水平与东部地区差距较大,而西部农村教育发展又尤其落后,而农村教育发展的水平直接决定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由于教育条件的落后和教育水平的低下,西部地区的农民群众文化知识水平整体都比较贫乏,无法对法律法规进行自主的学习,民主法治的思想无法通过知识这个渠道进入农民的头脑,即使给予他们系统学习法律的机会,也时常由于文化水平所限而望而却步。在这种现状下,大部分农民主动或被动地接受了人治,而对法律权威、法治思想基本上没有了认同感。

  (四)西部农村地区的立法及执法跟不上,也是制约其法治建设的重要因素。

  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与完善,涉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但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却较少,或已经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而且,目前还有许多涉农问题的解决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出现了不少涉农法律真空。例如在关于农民负担问题、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问题上,就明显缺少法律规定,进而影响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稳步推进。

    同时,农村的执法工作也存在不少漏洞。在农村司法、执法上,目前存在诸如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司法腐败、执行困难等现象,这些问题也是导致农村地区民主法治程度不高,民主法治建设工作难以推进的重要原因。

  三、西部地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策略思考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民主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使全社会特别是各级立法机构和人民政府在思想上认识到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将农村普法工作提高到事关农村长治久安、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高度来认识。在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治”,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同步发展。要善于发挥党的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作用,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切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在先进思想的指导下,努力建设出民主、法治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此带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稳步实施。各级政府还必须为村级政权建设提供必要帮助,真正成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坚强后盾。

  (二)健全和完善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求的法律制度。

  各级人大应进一步加强农村立法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法律体系,规范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法律法规。在农业立法的过程中要注意结合我国国情和农村的实际,要把在农村改革和建设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以及已经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法律,使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应着手清理一些早已过时的、不符合农村地区各项工作发展现状的法律法规,做到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另外还应注重吸收一定数量的农民进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使农民群众能为自己立法,使各种涉农法律能真正代表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

  进一步在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干部中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使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农村干部自觉、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民主治村。同时,通过农村法制宣传,使各种涉农问题的法律法规能尽快传达到农民群众之中,保证这些法律的作用落到实处。

  (四)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为农民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农村的执法力度,确保农村行政、税收、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次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执法体系,保证各项涉农法律的严格执行和快速合理解决。培养专门的农村法律服务咨询人才,使各项法律走进农村,走进农户,从而解决农民群众打官司难,法律咨询难的问题。

  (五)加快对新型农村干部的培养、管理和教育。

  在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中,村级干部工作的好坏、法治观念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该项工作能否取得全面的进步,因此培养大批重民主、讲法治,实实在在为农民服务的村级领导干部尤为重要。

  一是利用当前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政策,从各类大中专院校中选拔一批优秀毕业生直接到农村服务。一方面可以使他们的理论知识在实际中得到发挥,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村级干部的知识水平和民主法治水平,而且还可以缓解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做到了国家、农村以及大学生的“三赢”。

  二是有计划地对原有农村干部进行系统的民主法治教育。通过各种教育活动,使他们真正成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领头人;成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引路人;成为领导发展农村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带路人;成为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守法人,从而保证农村民主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西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虽然面临许多困难,但只要有党和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有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并且按照正确的路线、方针与政策的引导,我们在西部农村地区的民主法治建设必将迈上新的台阶,西部农村地区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必将取得辉煌的成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也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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