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平罗县城的小燕(化名)是某中学初二年级的学生,因厌学离家出走,与因犯抢劫罪正在缓刑考验期间的小强(化名)和16岁少年小刚(化名)不期而遇,涉世未深的小燕却遭到小强和小刚的轮奸。
原来,年仅16岁的小强年龄虽小,“经历”却不简单,2006年2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2007年1月22日被释放。4月13日17时许,彼此认识仅三天,受害人小燕就被犯罪嫌疑人小强和小刚控制到平罗县城某旅社内,二人强行将小燕多次轮奸后逃离现场。
5月30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犯罪嫌疑人小强和小刚批准逮捕。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