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某原来在银川市跑过出租车,后来不干了,便和马某、马小某商量干点“刺激的”弄点钱花。马某某告诉同伙,他以前跑车时被人抢过几回,多数出租车司机被抢劫时都很害怕,一般都不敢报警,而且司机们都巴不得跑长途,因此如果晚上去偏僻的地方也不会怀疑。听到马某某说得这么“内行”,马某、马小某便同意和马某某一起抢劫出租车。2007年8月份,他们三人分别窜至惠农、大武口、平罗、银川等地疯狂抢劫出租车司机,其中马某某、马小某作案8起,马某作案4起,抢得现金、手机等物总价值3000余元。后来,马某某、马小某又发展了杨某某和他们一起抢劫。
2007年10月17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马某、马小某、杨某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