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忘形又忘法 强暴妇女被判刑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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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忘形又忘法 强暴妇女被判刑
时间:2007-10-30    文章来源: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杨国海 徐荣    文章添加员:化亮

日前,酒后强奸未遂的犯罪嫌疑人夏某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领刑三年。

2007717日凌晨,夏某在酒后骑自行车窜至平罗县城关镇唐徕渠边,将路过此处的被害人小A按倒在渠边的草地上,并采用暴力手段欲对被害人实施强奸,由于被害人的奋力反抗并大声呼救,110民警及时赶到,使夏某终未得逞。后经法医鉴定夏某致被害人致伤。被害人小A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由夏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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