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打工赚钱交友不慎盗窃领刑—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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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打工赚钱交友不慎盗窃领刑
时间:2008-7-22    文章来源:平罗县人民检察院通讯员 宋红娟 李志强    文章添加员:

                暑假期间打工赚钱

                交友不慎盗窃领刑

 

暑假期间,暂住银川出租房的宁夏某中专学校在校学生张某和杨某,想打工挣钱贴补上学,两人在银川打工期间认识了贩卖狗药的王某和范某。

20082月份,闲谈中王某称狗肉好卖来钱快,在王某说动下四人商量盗狗。由王某踩点和提供盗狗药,范某驾车,四人先后在银川等地,盗窃三只土种狗,期间杨某参与盗狗一次, 2008223凌晨,四人窜至平罗县通伏乡某家盗狗,未果后,心怀不干的四人又窜至盗狗隔壁大米加工厂,盗窃价值4461.60元的大米,2008525晚,四人又由范某驾车窜至平罗伺机盗窃时,因行踪可疑被巡逻民警抓获。

近日,此案被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范某、王某、张某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8000元至6000元不等,被告人杨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宣告缓刑两年,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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