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意“老”贼 丢包露行踪—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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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老”贼 丢包露行踪
时间:2008-8-2    文章来源:平罗县检察院通讯员:杨晓东 杨春梅    文章添加员:

得意“老”贼  丢包露行踪

 

因盗窃多次被刑事处理过的李某,2008年7月24日因盗窃罪被平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8年6月6日早晨6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到平罗县城某小区“踩点”。大约7时许,李某看到有一家小二楼住户的两口子,带着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出来后将院门拉住就走了。李某看到这家人走远了,就使劲将院门推开。进入院子后李某用石头将该住户一楼客厅的落地窗砸了一个洞,由于洞小,李某身上背着挎包不方便进去,便取下挎包放在窗台上,钻入客厅,开始盗窃。盗得邮票、纪念币、外汇等物品后,潜逃到银川将盗窃所得变卖了3000余元。得手后的兴奋,使李某忘了进入客厅时放在窗台上自己的包。案发后,李某遗漏的包给民警提供重要线索,随即李某便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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