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以案讲法”进校园活动—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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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以案讲法”进校园活动
时间:2008-6-5 11:28:08    文章来源: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虎桂花 李磊    文章添加员:杨晓东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

开展“以案讲法”进校园活动

 

为配合全县五五普法和检察机关“法律六进”及“两基”迎国检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强化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氛围,平罗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于64日派出4名法制副校长开展“以案讲法”进校园活动。

64日,4名法制副校长组成讲师团,在渠口中学和新桥、六阳等三个小学为学生们上法制课。讲师团联系当前学生存在的一些不良行为,结合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用典型生动的案例、通俗的语言,深刻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特点、危害,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让学生们知道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讲述了在危急时刻保护自己的具体方法。使上千名师生轻松愉快地“品尝”丰盛的法制“大餐”,在学生和老师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讲座会场上不时响起掌声,学生们获益匪浅。
   
通过这次“以案讲法”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学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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