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手”
设立举报、控告、申诉法律宣传(咨询)点
为发挥检察机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职能作用, 根据高检院关于在乡镇司法所设立举报、控告、申诉法律宣传(咨询)点的部署,平罗县检察院积极与县司法局协调,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6月10日检察长夏明带领院控申科干警会同县司法局领导,到灵沙、黄渠桥、头闸、宝丰等13个乡镇,挂牌启动举报、控告、申诉法律宣传(咨询)点,并开展了“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受到当地党委、政府、人大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广大农民学法、懂法、用法的愿望更加迫切,对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问题有着更迫切的需求。为拓宽举报渠道,深化检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平罗县检察院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并针对农村交通不便等实际,实行“走出去、请进来、常联系”的信访接待方式,在每个乡、镇建立了举报、控告、申诉法律宣传(咨询)点,设立法律宣传栏,明确服务内容、联系方式,方便群众举报、申诉、咨询,从而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接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实现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零距离”的接近,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举报和申诉的热情,为检察机关提供更加充足的举报线索,促进检察机关惩治腐败、查办职务犯罪,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在大局和中心工作,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撰稿人: 杨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