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服务大局意识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根本保障—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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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服务大局意识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根本保障
时间:2007-7-16 17:08:33    文章来源:石嘴山市检察院政治处    作者:叶静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政法机关充分履行职能、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检察机关只有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才能实事求是地科学谋划检察工作;只有以服务大局为目标,才能确保检察机关克服自身工作的局限性;只有以服务大局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标准,才能确保履行职责有的放矢,找准出发点、着力点和突破点,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维护发展稳定、保障和服务大局的作用。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应自觉地将各项检察工作融入我市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和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

  一、应树立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思想意识。一是坚持和贯彻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促进西部大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宁夏、和谐石嘴山、实施我市“三大工程”规划等一系列重大部署,积极主动地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之中思考和谋划,围绕大局确定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推动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二是立足检察职能开展服务。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法治环境、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新要求,紧贴大局找准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把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大局最基本最直接的手段,既防止不顾大局孤立地抓办案,又防止脱离职能、超越职能搞服务。要坚持结合职能搞好服务,在服务中履行职能,在履行职能中开展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与实效。三是正确把握执法原则。坚持适用法律与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相统一,根据法律规定,在政策指导下开展执法办案工作;坚持执法办案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靠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办好各类案件。

  二、应明确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基本任务。一是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紧密配合,坚持“严打”方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监所检察等职能,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和其他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投资经营者的刑事犯罪,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积极参加“构建和谐石嘴山”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深化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依法及时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切实解决检察环节涉法上访问题,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有效化解和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二是积极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我市经济建设。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依法批捕、起诉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和预防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中的贿赂犯罪,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公平、安全和稳定。三是大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围绕履行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办案和监督的治本作用,抓好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四是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执法司法公正。依法行使刑事立案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有罪不究以及滥用刑事追诉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等问题;依法行使侦查活动监督职能,追捕追诉漏罪漏犯,监督纠正违法冻结、查封、扣押款物、违法取证、刑讯逼供、滥用和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依法行使刑事审判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重罪轻判、轻罪重判、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等裁判不公问题;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超期羁押、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等问题;依法行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司法腐败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而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依法查办司法和行政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树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者的形象。

  三、应把握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策和策略。一是严格掌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慎重对待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区分和处理改革探索中工作失误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执行政策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的劳动、非劳动收入与贪污受贿、私分、侵占、挪用等违法所得的界限,经济纠纷、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与经济犯罪的界限,轻微犯罪与严重犯罪的界限。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准确掌握宽严尺度,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又从教育、感化和挽救出发。认真研究各个执法办案环节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的具体措施,探索快速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破除执法中的等级观念,保障所有当事人在法律适用上的统一和平等,统一执法尺度,不分公有私有、国有民营、内资外资,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环境。四是讲求执法策略和方法。遵循办案规律,注意方法步骤,加强与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联系与沟通,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要案党内请示报告办法》,规范要案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照《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初查制度》的规定,坚持文明办案,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注意维护企业形象和产品声誉。

  四、应落实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工作措施 。一是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效率。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服务大局的新方法新举措,增强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诉讼效率意识,加快执法办案节奏,依法快审快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防止办案超时限;注重执法质量,减少当事人讼累,及时、高效、公正地处理有关案件。二是制定和落实执法便民措施。进一步完善 “全国文明接待室”工作,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坚持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推行网上举报、网上申诉,实行程序告知、预约接待、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探索实行下访、巡访等方便、适用的接待办法;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和首办责任制;坚持对实名举报、控告实行逐件答复制度,深入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开展以案讲法、警示教育、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使权利的意识。三是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通过石嘴山市检察院门户网站、预防网、《石嘴山市人民检察》报、新闻发布会、法制宣传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纪律,通报检察工作重要情况,拓宽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建立健全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改进检察机关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方式,增强说理性和说服力。四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执法责任体系建设、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建设、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和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年度部门重点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和《干警绩效考核》修改和完善,保障检察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在职务犯罪侦查和审查起诉工作中,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深化检务督察机制,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五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互动联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主动报告和通报检察工作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提案。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与企业、新闻、文化、教育等社会各界人士定期座谈、上门走访、通报工作制度,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五、应提高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领导班子、纪律作风和专业化建设,扎实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入开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作风”专题学习和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着力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能力,运用检察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二是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根据高检院和区检院的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项检察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以建立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为载体,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建设;积极探索“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的大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加强与各县(区)检察院之间的联系协作,建立健全工作联系、业务对接、办案协调、合作互助机制,增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整体合力。三是坚持把服务大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党组要把服务大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实际,明确工作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加强组织协调,抓好督促落实。加强对县(区)检察院服务大局工作的领导,将这项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和推广新鲜经验,促进服务大局工作长抓不懈,进一步推动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提高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水平,在全市目标考核“四连冠”的基础上,为构建“和谐石嘴山”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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