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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化石嘴山市检察院信息化应用和管理,提高检察干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保障网上办公办案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经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08年6月-8月对市院的全体干警进行全面的培训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培训工作在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政治部负责培训的组织、协调、点名、培训人员保障。
技术处负责培训的技术保障、授课、考试题目的编制。
政治部和纪检监察处负责考试的临场监督。
二、目标要求
通过计算机基本技能培训、检察信息网络应用技能培训、其他检察科技应用培训和辅导等形式,在培训—应用—再培训—再应用的反复训练和实践中,使全市检察达到“四会”,即“会打字、会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文稿、会进行网上办公、会进行网上办案”。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考试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此次培训和考试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本部门干警认真参加培训和练习,认真参加考试。
三、培训内容
(一)全体干警共同掌握的内容
1、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2、打字练习
3、文字处理软件:WORD,WPS,EXCEL,POWERPOINT.
4、网页浏览、网上查询、网上下载。
5、检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发布、公文流转、收发邮件。
(二)主要业务部门掌握的内容
1、检察信息综合管理协调:网上办案。
2、多媒体法庭示证系统、视频展台
3、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扫描仪、打印机的安装和使用
4、移动式审讯机、侦查包、数码录音笔、电子笔录制作系统的使用方法。
5、网上举报系统的使用方法
6、检委会电子汇报系统的使用方法
四、培训方法
1、技术部门根据不同的业务,分专题进行重点授课和辅导。
2、各部门根据“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本部门的干警学习。
3、干警通过网上学园自学。
五、考核
考核以督促干警掌握应知应会的技能为目的,采取动态开放的方式进行。每次进行专题重点培训后进行考试,时间为7月1日-8月30日每周五下午3:00-4:00。
通过考试的干警将获得一个单科合格成绩,所有成绩合格即为通过考试,成绩计入个人学习档案。
未通过考试的干警可以继续练习,每一个专项考试有三次考试机会,干警可以根据个人的情况自由选择考试的科目和考试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