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6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大禹、小禹被平罗县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2008年5月18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李某、大禹、小禹窜至平罗县陶乐镇某居民小区内,分工配合,一人放风,一人接应,一人攀爬住宅楼,拨开窗户入室,使用自带小手电在被害人家内翻找财物的方式进行偷窃。在行窃被害人刘某家后,被埋伏的民警人赃俱获抓个现行,涉案金额2000余元。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大禹、小禹交代,他们三人都是宁夏泾源县新民乡人,三人主要以游走各地入室偷窃为生。三人是在网上知道陶乐镇这个地方的,在网上初步了解陶乐镇后,三人便乘车来到陶乐。像以往一样,他们先“踩点”,然后找个旅馆住下,白天闭门睡觉,晚上出来“飞檐走壁”进行行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