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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某、吴某等人通过在互联网上设立韩国利仁集团公司私募基金网站,再以“股权”、“分红”、“ 提成奖”、“ 中心领导奖”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大肆敛财,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日,石嘴山市检察院对石某、吴某、杨某、刘某、高某、匡某以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
2007年,犯罪嫌疑人石某、吴某、杨某、刘某、高某、匡某先后在湖北省武汉市、重庆市等地密密在网上虚拟设立韩国利仁集团公司私募基金网站,以每股360元,每天返利5%的高额返利以及发展成员提成奖、中心领导奖为诱饵,进行非法传销活动。2007年2月,石某、杨某等人开始在宁夏、四川、湖北、重庆、河南等地以传销方式发展人员,销售韩国利仁集团公司私募基金。至5月25日案发,共募集资金约1238.83万元,除返还红利及提成约673万元,其余款项被犯罪嫌疑人石某、吴某、杨某、刘某、高某、匡某等人挥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