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监外执行罪犯执行工作现场会召开—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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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监外执行罪犯执行工作现场会召开
时间:2008-7-21 7:40:07    文章来源: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检察院    作者:马莉莘 时磊

  2008年7月16日,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在惠农区召开了全市监外执行罪犯执行工作现场会。市政法委副书记李育勤、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争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良民、市公安局政委韩金福等领导到会参加;各县区政法委负责人、各县区法院、公安局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惠农区部分基层民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华主持。

  今年5月份红果子地区检察院对辖区5个县(区)公安局(分局)27个派出所519名监外执行罪犯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察。通过专项检察,对监外执行罪犯在执行中存在的脱管、漏管问题依法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向派出所提出口头建议21次,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4件4人,法院依法撤销原判刑罚收监执行4件4人,有效地维护了法律和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在现场会上,大武口区法院刑庭庭长蔡志宏宣布了对监外执行罪犯何鹏、金福收监执行的刑事裁定书。这两名罪犯是该院于2005年判处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长期脱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依法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并当场将罪犯何鹏、金福收监执行,使组织到会的100多名监外执行罪犯受到了震慑,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惠农区公安分局进行了监外执行罪犯监管经验交流,与会人员还现场观摩了红果子派出所、南街派出所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档案。

  市政法委李育勤副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她认为“监外罪犯执行工作现场会” 开的很好,很有创意,多少年来针对监外执行工作召开现场会,这还是第一次。她还强调监外执行罪犯的执行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做好这项工作要靠公、检、法、司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政法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联系,规范执法环节,做好监外执行工作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刑罚的有效执行。她要求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监外执行工作,坚决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建立和健全我市监外执行罪犯工作机制,确保刑罚的有效执行,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自治区五十大庆进一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我市社会治安和经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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