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人民检察院从2008年起推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每年7月述职制度。通过部门负责人对各自科室的综合工作的完成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使全体干警对各科、室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增强工作透明度,述职会上副检察长对分管工作作出定性、定量的客观点评,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强整改。这一制度的推行对全面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