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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检察院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领导下,狠抓队伍作风建设,不断创新工作管理机制,有效促进了全市检察工作的良好发展。
凝心聚力、率先垂范,切实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院党组从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入手,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一是带头学习,示范引路。始终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检察长等班子成员带头进行学习宣讲,全院形成了浓厚的“学理论、比业务”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基层,解决难题。在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基础上,上半年,班子成员分赴4个基层院,广泛听取基层检察院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为研究指导基层院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促进了全市检察工作齐头并进。三是亲临一线,带头办案。对重大案件班子成员带头办理。李际清检察长亲临办案一线,指挥查办市医保中心“9·9”专案,使该案顺利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在班子成员的带领下,各部门自加压力,比学习、比干劲、比成绩。上半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数和人数分别上升了28.6%、26.7%,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办案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完善制度、科学决策,努力提高民主化管理水平。院党组始终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班子建设的生命线,重要工作部署、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决策都充分发扬民主,用民主管理带动检察工作的发展。一是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适时出台了《市检察院黄牌告诫制度》,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200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实现检察干警“零”违纪。二是坚持任人唯贤。自2003年起,中层领导干部、检察员均实行竞争上岗,及时把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到重要岗位。今年上半年,以公开选调的方式,补充了6名业务素质强、综合素质高的基层院干部到市院工作,不断形成竞争择优的工作氛围。三是坚持制度管人。结合工作实际,对《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同时创新干警考核方式方法,制定了《干警绩效考核办法》,全面评价干警办公办案的绩效,并与目标任务考核及年终公务员考核捆绑式执行。《干警绩效考核》的实施得到了市委的通报表扬和自治区检察院的肯定,并在全区检察机关推广。
注重教育、加强监督,坚持用好的作风促进工作。针对检察机关面临的新情况新考验,院党组以导向、凝聚、激励的正面教育为前提,使“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在干警中进一步得到践行。一是注重教育引导。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理念、职业责任、监督能力、检察形象”十六字主题教育活动,以典型引路为载体,通过开展学习讨论、有奖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不断丰富教育活动内涵,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在全市检察机关掀起了向“全国模范检察官”张婉玲同志学习的热潮,张婉玲事迹宣讲报告团,在自治区检察院、固原市检察院及全市检察系统等作了7场巡回报告,反响强烈。三是注重提高业务水平。通过制度建设抓管理、抓办案质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共健全完善了138项工作制度、34个业务工作流程图,使干警办案职责明确,有章可循。同时,实行了首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2006以来,市院实现了职务犯罪案件初查率、审查批捕准确率和审查起诉准确率等“4个100%”;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连续保持上升势头。三年来,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两千余万元;控申部门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实现涉检信访赴区进京“零上访”的目标;市院连续四年夺得两个“四连冠”:整体工作连续四年在全市目标考核中被评为第一、荣获先进单位。
正是院党组狠抓作风建设、锻造检察队伍,充分发挥作风建设在队伍、业务、机制、形象以及基层院建设等方面的促进和导航作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了人心齐、干劲足、面貌新的良好局面,先进事迹、优秀典型不断涌现。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国家、自治区、市级各类荣誉称号70多项,300余人(次)受到表彰奖励,6名干警被自治区、石嘴山市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各项检察工作年年上台阶,得到了市委、人大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
立检为公正气在,不用扬鞭自奋蹄!全市检察干警正以新姿态、新面貌、新形象,继往开来,为建设和谐石嘴山再立新功! |